正文 35.良辰美景奈何天
作品:《原随云X方思明-异色之瞳》 方思明轻轻推开何田田的手,站起来,走过去挡在l一dy和何田田c班世萦等人中间。
“你来干什么?”方思明眼睛里的泪水还没干,但眼神已经全然冰冷了。
l一dy被方思明盯得浑身不自在,干笑几声:“就是看看有没有人受伤,看看能不能私了罢了。要赔偿多少钱无所谓,主要是这种事情说出去对公司形象不好嘛”
方思明打断l一dy的话:“直接撞死就不用赔了对吧?招招都是下死手,还真打算赔?”
班世萦有些诧异:“思明?”楚留香则不做声,依然冷眼旁观。
“姐,我跟她说说私了的事。”方思明用眼神示意l一dy跟着他离开。
气势上被方思明占了上风,l一dy气得翻了个白眼,但还是乖乖跟着方思明一路走到了医院的楼梯间。
l一dy故意嬉笑道:“小帅哥,这又不是表白,有什么事情快说吧。以前我们猜测,你毕竟是班家收养来的,心里放不下和朱老板的父子之情。可没想到,养人和养狗一样,一眼看不住,心就变了”
l一dy的话还没说完,方思明就一手厄住她的脖子,把她整个人双脚离地钉在墙上:“以后少玩这种把戏。你们把班家人全杀了,我正好毫无顾忌。看见楚留香这几天没完没了地想联系我,坐不住了是吗?楚留香在调查什么至于紧张成这样?甲贺这鬼佬什么时候能有点长进?”
“你还真把自己当少主了!”l一dy伸手在方思明脸上,胳膊上乱抓乱挠,甚至把他胳膊都挠出了血。方思明却不为所动,反倒手上使劲,把她又拎高了好几厘米。l一dy被勒得快没气了,手脚虚弱地晃动着。
“不就是杀亲信敲山震虎吗?我看明白这一招的时候,你怕还不知道在哪!拿我当棋子吓唬楚留香?万圣阁新人的胆子够肥啊!”
方思明的眼睛微微眯起来,异色的眼瞳如同两颗琉璃,没有一丝生人气息。
l一dy知道再不表态,方思明真敢在医院楼道里把她掐死,赶紧做了一个拱手求饶的手势。方思明看了,终于松手。
l一dy跌倒在地上,浑身瘫软,只瞪圆了一双眼睛,像条扔在砧板上的鱼一般喘息着。
“毕竟是朱老板抱在怀里,留在身边养大的,就是不一样”
“知道就好,在万圣阁里你叫什么?”
l一dy微微抖了一下,犹豫着说道:“鬼琵琶”
“鬼琵琶,你告诉噬心鬼王,当年他趁乱砍我的那一刀,我还没忘。我这几日已经把他的行踪摸透了,没找他算账已经是我脾气好,他还敢找我麻烦?”
鬼琵琶终于贴着墙爬起来。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方思明,他调查了噬心鬼王?她明明一直盯着方思明的。
只是发愁发呆,方思明自然不会半夜才带着一身烟味回家,也不会又累又紧张到神经性腹痛。这几日,楚留香找过他好几次,要求他配合调查朱文圭。但方思明怎么可能完全信任楚留香,他有自己的思路,也有自己想要调查的内容。
方思明冷笑:“你不相信?要不我亲自跟鬼王讨论一下你每次都能把人跟丢的事?你还真以为我只是去看电影c泡吧了?”
鬼琵琶脸色煞白。
这时候,从远处响起一阵脚步声。方思明不想引起外人注意,于是冷冷地对鬼琵琶说道:“滚回去告诉鬼王,要想跟人合作,得先拿出诚意。再自作聪明,我也不是不会和转而跟楚留香合作。我义父有脱罪的本事,他可不一定有了。”
方思明说完,转身就走。
既然楚留香和朱文圭都注意到了他,那么迟早有一方会做出更过激的举动。终于,噬心鬼王动手了。他最终要直面他的过往。
开车撞人的是训练有素的死士。动手之前不仅仅会喝酒,还会服用毒|品|,即便是在闹市里杀人,无法逃脱,他们只要在被捕后说自己去了某个夜总会嗑药之后失去神志,醒来之后就已经被捕,就能完全掩盖住背后支使他们的人,甚至还能借用警察的手捣毁和万圣阁竞争的别的黑社会帮派。毕竟,他们招供的夜总会都是真实存在,而且确实有人贩|毒|。而动手的人只要在警察面前表演出一副诚心悔过的样子,甚至还能减刑。
楚留香说不仅仅是醉酒开车,说得没错。
方思明快走到ct室旁边了。当他看见phillip一脸无辜,笑嘻嘻地正和何田田和班世萦说着什么时,没有惊讶,只是出离的愤怒。而楚留香和胡铁花都不在旁边。
“你又有什么事?”方思明一边朝phillip快步走过去,一边扬声问道。
phillip抬头看见他,立刻结束了对话,转身离开。
方思明追上去,不料刚走了没几步,忽然从旁边走廊里快步窜出来一个人。方思明之前完全没有察觉到,等察觉时,这人已经走到跟前,躲都躲不及。那人和方思明撞上之后,竟然踉跄好几步,差点又连环撞上一个抱着大叠文件的护士。
护士姑娘看来工作压力很大,这会儿脾气不好,白了两个人一眼:“走路不长眼啊!”
那人被骂了也没脾气,连声道歉:“抱歉,我真的没注意。实在不好意思。”
那人竟然是原随云。
相比于原随云的好脾气,护士反倒觉得自己说话太重,红着脸说了句“没事”就匆匆走了。
而phillip早不见踪影。
“思明,你怎么魂不守舍的?你认识刚刚那个人吗?”班世萦一脸困惑地问他。方思明没有回答。她看见原随云,又过去向他道歉:“对不起,刚刚我弟撞你的那一下好像挺重。没事吧?”
原随云温和儒雅地对班世萦微笑着:“不要紧。您是思明的姐姐?我听思明的朋友提到过您。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他心绪不稳也正常。您和奶奶都还好吗?”
原随云举止儒雅,听声辩位辩得十分准确。这次来的时候前后都有刘仲引路因此没有拿手杖,何田田和班世萦一时都没看出来他是个盲人,只是奇怪他怎么在室内也戴着墨镜。
班世萦见原随云如此客气,反倒不好意思了:“我还好。奶奶有点严重。别‘您’啊‘您’的,听着别扭。”
“抱歉,我这就改口。”原随云继续温和地笑着。“对了,刚刚是什么人?出什么事情了吗?”
“也没什么,刚刚那个人问路的时候顺便闲聊了几句。”班世萦答道。“话说回来,思明,那个人怎么了?你刚刚和l一dy谈什么了?你怎么凶神恶煞的?”
方思明还是不说话。
班世萦莫名其妙:“你到底怎么了?你刚刚带l一dy走的模样把奶奶吓了一跳。”
何田田有些担心:“思明,你是不是又在生自己的闷气了?从小就这样,忽然就闹脾气了。到底怎么了?没事吧?”
“我没事。”方思明四周看看:“那两个警察呢?”
何田田道:“刚刚有人喊‘抓小偷’,胡所长就带着楚警官跑过去看了。”
方思明脸色更阴沉。
班世萦皱眉,大惑不解。
“我先走了。”方思明说完,竟然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反倒是原随云客气热络地跟何田田说了好几句“奶奶保重”,“奶奶再见”。
“这孩子真叫人猜不透。”何田田望着原随云追上方思明一起离开的背影自言自语,“不过思明这孩子终于开始交朋友啦。小时候他老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可怜见的。”
一 一 一
一切都结束了。既然朱文圭手下的人从明处登场,他和班家的缘分就到了尽头。班世萦也好,何田田也好,都不可能接受真实的他。他不过是表露出了一点本性,她们就已经惴惴不安。
粉饰太平的把戏,已经玩不下去了。就此尘归尘,土归土吧。她们不可能了解“方思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她们也用不着了解。
“思明,等等。”原随云追上他,“刚刚刘仲女儿的补习班老师打电话让他过去,说他女儿和班上的同学打架了,好像事情挺着急的。我让刘仲先走了。能不能在附近帮我找一个能坐的地方?”
方思明没办法,毕竟是坐原随云的车来的,欠了他一份情,只好带着他走到附近一条颇为热闹的小街。街两边都是餐馆和小商店,行道树浓密的树荫挡住了夏日午后灼热的阳光。小街附近是居民区,买东西的人里面还有不少是顺便出来遛狗的。毛茸茸的小家伙们热得吐着长长的舌头,呼哧呼哧地喘着,甚至舌头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滴口水,却依然兴奋不已地跟着主人窜来窜去,狗绳都快拴不住它们。
所谓市井红尘,所谓平淡人生。他永远只能在旁边看看。他曾经想过,如果他能回来,安安稳稳地生活,说不定还能收养郭富贵。奶奶对狗毛过敏,所以不能在现在这个家里养,但他工作了的话,肯定要搬出去住,每天按时上班下班,早早晚晚地也这么带着郭富贵散步。
不过,他现在想的却是,吓唬过了鬼琵琶,他又自己主动提到了朱文圭,至少能起到□□的作用,噬心鬼王暂时不会有进一步的行动,至于什么时候噬心鬼王的人主动找到他,尚不得而知。
而phillip在朱文圭手下到底什么样的角色,他还不知道。
方思明找到了一家咖啡简餐店,带原随云进去。
就在这时,方思明的神经性腹痛又发作了。方思明一边绞痛得浑身发烧冒冷汗,一边苦笑,这个奇怪的毛病在他被送到应天市之后就好了,尤其是被班家收养之后就再没犯过,现在他和班家的缘分到头了,这个毛病也回来了。
原随云竟然察觉到方思明有些不对劲:“思明,你怎么了?”
“没什么”
“坐下来歇会儿?”
方思明这会儿反正也走不动,只好跟原随云一桌子坐下。原随云给两人各自点了一杯红茶。
“对了,我看你好像挺在意你的家人的,要不你赶紧回医院吧。”
方思明这会儿稍微缓过劲来,看着外面的街景发呆:“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顾家。”
原随云笑了:“你随意。”
方思明没处去了。家也不想回,医院也不想去,既然原随云在这里等司机办事回来,他也索性一起坐着。他从背包里拿出来随身带着的一本研究生课程的阅读材料,翻了几页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原随云带着耳机,时不时在手机上按几下,不知不觉竟然过了很久。
“刘仲大概没空过来了。毕竟女儿受了委屈,当父亲的要好好安慰嘛。”时间过了傍晚,原随云忽然说道,“看来我要想办法自己回去了。不过,先吃个晚饭吧。”
方思明看着原随云风轻云淡的模样,心想,当个什么都不懂的富贵闲人真不错。
原随云叫来服务员,执意给方思明也点了菜。原随云吃相很文雅,让人意识不到他已经失明。吃了饭,付了钱,原随云站在马路边上,正毫无目的地想要试图拦住出租车,方思明追了过来:“告诉我地址,我送你回家吧。”
原随云一脸惊喜。
方思明把原随云送到家门口,正要离开,原随云忽然问道:“你喜欢古琴?现在还弹吗?”
方思明还没来得及回答,原随云已经打开大门,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我家有一张据说是明朝的琴,一直想请你鉴赏呢。”
“据说?上面的铭文没有斫琴师的姓名或者雅号吗?有的话应该能判断朝代。”
“没有,只有琴的名字。而且还不是在中国买的,是泰国宋卡府。”原随云微笑道,“感兴趣了?来看看吧。”
方思明听见泰国宋卡府,心里一惊:“你怎么会去哪里!”不由自主就竟跟着原随云进了房间。
“旅游。”原随云关上门,让方思明到客厅里坐,“现在天色暗了吧?那我把灯打开?——我父亲几年前投资泰国的度假村,我跟着去玩的。当时一间华人社区的土祠堂要拆了建度假村,我秘书听说里面有些文物,就带着我过去淘宝捡漏。那个土祠供奉的应该是明朝初年闯南洋的海盗首领,我想着海盗不过是铤而走险的渔民,本以为没什么有意思的,结果竟然淘到了一幅画还有一张古琴,还有一片不知道是什么的装饰物。当时那张琴已经坏了,我本来没兴趣。可没想到我那秘书看见了画,非说画上的人像我,只怕我和这些东西有缘,非撺掇我把这些东西买下来不可——我看这混小子是和当地的地陪串通好了坑我的钱呢。不过等我把那张琴修好之后,发现琴的音色倒是不错。没想到海盗里也有这么雅致的人。”
方思明想了想:“明代与朝廷政见不合的士大夫有逃往南洋的。他们为了抵抗朝廷的势力,招募海盗自保也不是不可能。既然是士大夫,画画弹琴本属正常。”
“你懂得很多呀。”原随云说完走进书房,出来的时候拿着一只带锁的箱子。
箱子里便是原随云说的画和琴。方思明把那张琴反复端详一番,琴腹上的铭文“随化相忘”应该是琴的名字,旁边有些模糊不清的小字,只能辨认出“长夜难明”,“残云随此身”等字。除此之外果然没有斫琴师的名号。方思明调好了琴弦,试了试音色,“几乎听不出曾经损坏过。不过许久没人弹奏,放的太久,声音变涩了。说起来,写出这么伤感的诗,看来这张琴以前的主人过得很坎坷。一路流亡南洋,应该是在明朝本土落得天地不容。”
“我猜是先后两个主人。”原随云笃定道。
“两个?”
“‘长夜难明’一句和‘残云随此身’一句的字迹不一样。”原随云道,“而且还有这幅画。”
方思明把画展开,这是一幅《师旷抚琴图》:“画上的人确实和你有几分神似。你的秘书没有诓你。”
原随云笑道:“果真?我还错怪他了?”
方思明照着画上的题字念道:“‘余识君之年,尚未弱冠,尝愿随君极尽天涯,阅遍人间,九霄黄泉,生死不离。然造化弄人,命途多舛,未几与君失散于红尘沧海。余蜉蝣之身,踽踽寻觅,经一甲子,方知再逢无望。余自负聪敏,自下南洋,所逢敌手莫可欺我。实毕生作茧自欺,痴枉不可及也。’”方思明读完,又重新检查了琴腹上的铭文, “——这些字和‘残云随此身’的字迹一样。或许真的有两个主人。这张琴是他的好友或者同伙送给他的。可叹,这人确实作茧自缚,他找的人只怕已经死了吧。我听说明代为了防止南洋华裔在海外形成化外之邦威胁朝廷,对南洋海盗的打击很严厉。他的同伙说不定就是在这样的打击中身亡了,可他还在找,还在等。”
“是啊,据说那海盗首领画完了这幅画之后就跳崖死了,连尸首都没找到,那块金质的装饰物是唯一的遗物。”
方思明想了想整个故事:一个原本是士大夫出身的海盗头子,在南洋的风雨里等着另外一个不会出现的人,一等就是整整六十年,最后跳崖而死,一时竟有些感同身受的悲戚。箱子里果然还有一块金制的薄片,方思明辨认了好久,也没看明白:“这到底是面具还是带钩?变形好严重,难道是跳崖时撞坏了?”
“谁知道。十有八九只是地陪为了倒卖文物编的一个故事。也许这些东西只是海盗们从商船上抢劫的战利品。甚至还不是一批抢来的。”原随云一边把古琴和画收拾回箱子里一边说。
方思明听了这番话心里有些堵。但他又不得不承认原随云焚琴煮鹤的推断挺有道理。他关于宋卡府的记忆大多残酷而灰暗。比起文士海盗头子等另一个人等了六十年的浪漫物语,还是狡猾的地陪随手凑来一堆文物骗人傻钱多富二代的狗血故事更有可信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越是相信人间还有真情,越是容易一败涂地。怎么可能有“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情分?又不是唱戏。又挫败又绝望的情绪排山倒海涌上心头。
原随云扣上箱子的密码锁,忽然问道:“思明,你还好吧?”
“忽然问这个干什么?”
“我第一次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居然一瞬间头晕得很,忽然之间什么事情都想不了。地陪说这些东西有邪性,毕竟这些东西的前任主人是两个不得好死的厉鬼。”
方思明惨笑:“你不是不相信这个故事?”
“当然,我觉得所谓头晕不过是轻度中暑,所谓邪性不过是噱头。但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不是很不错吗?这样就可以心诚则灵地相信人心能产生强大的愿力,这世间存在因为愿力而实现的奇迹。就算奇迹不来,也能成就一段让人尊敬的传奇故事。”原随云抬手摸索着,最终抚上了方思明的额头,“难道你也觉得中暑头晕?这么巧?”
“你这算搭讪?”方思明懒得躲,只是直直地看着原随云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为什么来摩云街?为什么带我到这里?”
原随云承认得很痛快:“当然是搭讪——为了交往的搭讪。”
“交往?”
“对,交往。”原随云揽过方思明的腰,凑过去在他唇上轻轻点吻,“就是这种交往。”
方思明这次是真的头晕了。浑身的皮肤都像着了火一样,心脏狂跳,指尖发抖。理智告诉他,眼前这家伙八成是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又富贵又潦倒的混蛋,这会儿不过是拿他消遣呢。但感官却对他说,有人陪着消遣,也不错。
方思明默许的态度让原随云越发大胆,从一手松松揽着他的腰变成两手紧紧环抱,从浅浅的触吻变成唇舌纠缠,近乎撕咬的深吻。方思明不得不承认原随云的吻技高得深不可测,明明是逢场作戏式的亵玩挑逗,竟然吻出了缠绵缱绻,情深义重的味道,让他一时间欲罢不能。
原随云的手指伸进他衬衣的下摆,哑着嗓子问道:“你喜欢这样?可以继续吗?”
戏要是足够真,也是美的。
方思明的回答是抬手摘掉了原随云的墨镜,然后搂上原随云的肩膀,闭上眼睛自暴自弃地主动和原随云吻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他今天什么也不要想。
一 一 一
(/\)
一 一 一
原随云抱着身下抽噎不止颤抖不止的美人,竟然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安心。之前方思明问他是不是“搭讪”,他承认了。甚至他可以进一步承认,考虑到他明知道方思明诡秘的身份还敢把他哄上床的事实,他是在不知好歹且卑鄙无耻地猎艳。可这一瞬间他又模模糊糊地觉得好像事情不那么简单了。
他在方思明额头上吻了吻,抽了纸巾清理一番。他抚摸着方思明小腹上几道陈旧的长长的伤痕,沉默许久,才皱眉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到底发生过什么?”
“很久之前了”方思明抓住原随云的手腕,“别碰”
原随云俯下身,来回吻着这些伤痕。仿佛此时此刻的吻,可以给很多年前的方思明止痛。“不疼,不哭乖,我的小孩子”
方思明两眼发烫,却没力气再哭。窗外依然天光微亮,但短暂的夏夜已经开始,再不回家会不会太晚?可是,在这里暂时逃避一切的感觉真好。被原随云抱着c吻着的感觉真好。他一动也不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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