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勇敢的告白

作品:《我的鬼魂新娘

    许多年已经过去了,蓦然回首,有喜有悲,然而这就是人生。

    地球的历史:几百年前人类还会修仙,拥有四大宗门,天威神域c青霞峰c幽冥海c乾坤剑宗。还有数不清的修真国度,可就在某一天,时间出现了断层,中间隔了一年的时间,没有任何的史料记载。只知道那一年四大仙门和一些极强的修真国度都消失不见了,只余下了一些小的国家,而且都丧失了仙力——传说是被大地最高主宰良玡隔绝了对天地仙力的感触。

    断层的那一年的时间发生了什么事,都像是失忆了一样,没有人能记起来,那一年又称“遗失之年”。

    不过这一切是新的开始,人类虽丧失了仙力,但却迎来了文明复兴。史上第一位开明人皇秦始皇出现了,他统一了华夏大地,开始对了华夏的体制变革,不管是文艺,官制,兵制总的来讲他改变华夏了往后的历史走向。为以后华夏成为世界第一大国,各国以华夏马首是瞻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后的历史,华夏虽出了许多的名帝,但始无法与秦始皇相提并论。

    历史发展至今已经是公元2018年。

    不知何时开始,以人类为主居的地球上出现了一种名为“不死灵”的生物,他们有着人一样的外表,人一样的雌雄之分,但是在身体方面他们比人类更加的强大,他们能高跃百米,甚至能力举千斤,有些强大者更能凌空飞行c搬山捣海总之不灭灵天赋异禀,比人类强大得很多。

    不灭灵的性情与人类也无太多的差别,经过几十年的融合,不灭灵进入到人类的社会中,与人类和谐共存,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

    不灭灵终归不是人类,在食物方面,他们并不食五谷杂粮的一类东西,甚至连肉都不怎么吃,而能真正填饱他们肚子的,只有新鲜的血液,越精纯,越新鲜的血液,他们就越喜欢,就像中了魔瘾一样。

    不灭灵的数量的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占据百分之三十左右,他们跟人类一样可以入学c参军c从政所以说现在的社会是人类与不灭灵混杂共存的社会,不灭灵真正的成为人的“一份子”了。

    华夏国c风华市c风云大学。

    夜色入幕,苍黯远际。风云大学陷入了夜的沉睡,寂寥而又黑墨。可是有一处地方,它灯光璀璨,有红蓬的露天舞台,中央站着一名穿着摇滚钉衣的男学生,他双手握着代表着激情的贝斯,在疯狂的在演奏着,摇头摆脚,好似把整个地球踩在了脚下,陷入了某种高昂意境,嘶吼的歌唱着:”e ill e ill r一ck y一u(我们要让你摇滚起来)

    舞台下那数以百计的年轻学生,挥动着双臂,跟着节奏,激情澎湃的喊着:“e ill e ill r一ck y一u

    于是这喧闹的歌声,这充斥热情的人群,将校园静谧的渲染成了深夜下的狂欢。

    夜已深,为何校园里为何还在歌唱着,因为今夜正在举行学生会联欢晚会!

    站在舞台上像吃了狂药而歌唱的年轻学生,他叫于良,是大一的新生,学习一般,高考成绩刚刚过了这所大学的录取线。

    别看他成绩一般,但是他特别会玩音乐,记住是玩音乐,属于高手的那一种,你看他弹贝斯,那种嘶心裂肺的感觉。

    贝斯飙到了高音,于飞唱得甘畅淋漓:“e ill e ill r一ck y一u!!!”

    台下的学生们以更高的喊声来回应他!顿时气氛变得更加激情了!!像一团火要爆裂开来!!!

    “嗡!”于飞猛得激荡了一下贝斯的热弦,以更高的激情结束了这一曲狂躁而又热血的《e ill r一ck y一u》。

    灯光聚拢,于飞大汗淋漓,喘着粗气,这时他高举贝斯,热声的朝面前数以百计的学生喊道:“现在,你们知道我叫于飞了吧!”

    台下的学生们高举金属礼,回声道:”于飞,牛掰!”

    于良把目光投向站在台下的一个女生,凝声喊道:“今天,我于飞在这里要向心慕以久的女生告白。”

    “呼。”台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台下那一个女生的身上。

    “宋菲,我喜欢你。”于飞放下贝斯,跳下舞台,走到宋菲的面前。

    宋菲是风云大学大二的校花,她长得自然是清秀靓丽,一身碎花莲衣裙穿在她的身上更显她的清纯美好,就像在风中摇曳的栀子花,不过,此时这朵“栀子花”充满了惊荒失措。

    站在自己的眼前,这个有点普通的少年朝自己告白了?难道他不知道,已经有人将自己视为私人之物了吗?

    没有想像中的热烈高涨,气氛如同被一盆的冰水灌浇而下,变得冰凉,没有人发出声音,只是盯着于飞与宁菲俩人,而有人把目光偷偷瞧向了一位头染黄发的华衣男子的身上。

    他傲立在人群,就像鹤立鸡群那一般出众,不管是学习,不管是身世,还是外貌他都要比在场的平凡的学生优秀太多,因为,他还是不死灵,冬云歌。

    冬云歌这一双阴翦的眼眸,透露着寒气,盯着不知天高地厚的于飞向宋菲告白。

    宋菲可是他冬云歌中意的女人,几日前他才在校园里高调宣布:“宋菲,从今以后,只能属于他冬云歌!

    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人不知死活敢动他的“东西”。

    当初围着宋菲转着的男生们,在听到冬云歌宣布把宋菲视为自己的“私有物品”时,他们便纷纷打消对宋菲的想法,不敢再起一丝爱慕之心。

    因为冬云歌的家世超群,他的爸爸是风华市冬语集团的董事长,身家过亿,底下势力无数,再加上他们一家子都是不死灵,所以在这校园之内,无人敢招惹冬云歌,就连校长也要给冬云歌三分颜色。

    如此想来于良的这个行为,可以称之为自找麻烦,或者更加直接点叫做自寻死路。

    宋菲拧紧了好看的蝉眉,说着:“于良难道你不知道冬云歌已经把我视为了他的女人,你这么做难道不怕他报复你吗?”

    于良朝宋菲笑道:“在我的字典里就没有怕这一个字,更何况你不是还没有答应他吗?我为何不能追求你?”

    “有些事情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虽然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们会在一起。”

    “你和别的人不一样。”宋菲舒展了眉头,朝于良笑了笑。

    “但我与你一样,比如一见钟情。”于良用那深沉的嗓音朝宋菲轻诉心中火热的爱,偏爱的歌声响起,“把昨天都作废,现在你在我眼前,我想爱,请给我机会,如果错了也承担,认定你就是答案,我不怕谁嘲笑我极端。”

    他的歌声真如天籁之音,歌声其齐,一句也没有唱跑调,而且他是深情吟唱,其中的深爱之意,偏爱之意,溶溶于每一个的心间,让人情不可抑,沉溺其中

    我说过良玡是玩音乐,他的歌喉比那些专业歌手来说也丝毫不逊色。

    “对你偏爱,爱也很愉快。”于良歌声婉转,深情的看着宋菲,一曲终落。

    于良朝宋菲伸出手,笑道:“宋菲,做我女朋友吧,只要你跟我在一起,我会让做你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会好好爱你,好好呵护你。”

    于良真挚的话语传来到了宋菲的心间,使她的心脏的加快的跳动了起来,只有这样勇敢而又煽情的男人,才配做自己的男朋友吧。

    宋菲不想做他人的物品,她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于是她忘记了家人对她的告诫,忘了周围同学对她摇头示意的动作,倾然一笑,将玉手放在了于飞的手心上,“好啊,只有你才配做我的男人。”

    这话对于飞说,又好像告诉在远处的冬云歌,你不配做我的男人。

    看见宋菲同意了于飞的告白,冬云歌一张英俊的脸立马黑了下来,眼神变得危险之极,就像一头即将发怒的恶狼:“呵,很好,狗男女你们做得很好。”

    于良长得的并不帅,那他为什么能追求到校花宋菲呢?因为他有自己独特的魅力,那就是自信与勇敢,可是有时候对他来说这种优点会害死他的

    没有人会羡慕于良,他们看向于良的眼神变成了怜悯,而又避之不及。

    而远处有一个黑影,站在一棵大树的枝干上,借助黑色与枝叶的掩护,静静的看着广场的一切:“天性使然,冥冥之中你自己的选择,那么不再回头。”

    三天之后,黄昏,金色的斜晖倾散在放学后的校园上。

    于飞牵着宋菲,走出了校园,他们有说有笑,十分的甜蜜。

    周围放学的人潮都当作他们不存在,离他们远远的。

    人们预想的冬云歌的报复也没有降临到这对情侣身上,让人们不禁猜想冬云歌这次大放慈悲了?

    可是

    “喂,于良。”于良的身后传来斜笑般的声音。

    于良站停脚步转头,只见冬云歌带着几个小弟朝他走了过来。

    周围的人潮散得更开,周围的脚步也变得急促了很多。

    “冬云歌,你有什么事?”于良拉紧了宋菲的玉手,眼神直视着冬云歌,他能感觉到冬云歌来者不善。

    黄晖映在冬云歌的脸上,使他的笑变得有些扭曲。

    宋菲看见冬云歌慢慢的朝他们走近,她不由感觉到有几丝害怕,双手紧紧的抓住于良的手臂,担心的道:“良冬云歌他不会。”

    冬云歌的恶名早已传遍整个校园,最让人骇人听闻的是他曾逼死过一个不长眼的学生,让他崩溃跳楼!

    “不用怕。”于良低头朝宋菲安慰一笑,随即抬起头来,眼神毫不避让的看着走到跟前的冬云歌。

    “冬云歌,你到底有什么事?”于良皱着眉头说道。

    冬云歌并没有回答于良的问题,而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阴阳怪气的笑道:“怎么样,这几天过得爽吗?”

    冬云歌虽然在笑,但是能感受到他笑里的冰冷寒意。

    “放开。”于飞从容的拍开冬云歌的手,随即平静道:“冬云歌,我与宋菲两情相悦,希望你能理解,而且你贵为冬语集团的大少爷,还是强大的不灭灵,所以希望你能见谅,心胸宽广,让我和宋菲在一起,这样才不失你尊贵而又让人崇敬的不死灵的身份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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