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5.丝弦玉指诉相思
作品:《原随云X方思明-异色之瞳》 方思明不知道睡了多久,才终于醒来。他觉得自己做梦了,梦到了很多东西,但大多数已经记不清,只记得似乎梦到了和什么人亲吻c温存。在梦里被那个人温柔地吻着c抱着,让他非常有安全感,所以,这可能是个美梦——因为现实太过恐怖痛苦而做了自欺欺人的美梦。
叫醒他的是敲门声:“公子,您醒了吗?”
“进来吧。”方思明坐起来。至少现在这个情形下,他没必要草木皆兵到和这些瞎子随从们斗法。
进来的除了李三,还有另外一个人。但这两个人都对他十分恭敬。
“公子,您睡了一夜又半天,总算醒了。”李三长出一口气。方思明挺佩服蝙蝠岛的人不见天日却一直保持着极为严格规律的作息和极强的时间感。来销金的客人醉生梦死,不知天地日月,他们自己心里却清楚得很。
“岛主说以后您就住在这个房间里。其余还和以前一样。“李三旁边的人一边给方思明解开镣铐一边说道。这个人显然有些功夫,应该比李三在蝙蝠岛地位更高。
“公子,您现在好些了吗?要沐浴更衣吗?”李三接着问。
“有劳了。”方思明的声音依然冷静克制,仿佛之前他和原随云什么事也没发生。如果李三他们能看见,还会发现方思明披着被子在床边上坐得很端正。从小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的修养,到哪里都不会变的。
他回想起,李三这些人对他的称呼从一开始就是不伦不类的“公子”。蝙蝠岛上,称呼肉货和苦力是用编号,称呼客人用事先约定好的化名,侍从打手们之间用姓名或者外号,只有他被称为“公子”,而且所有的人都没有问过他的姓名和身份。原随云没有说谎。一开始他就没有打算把方思明当做‘肉货’卖掉,也没打算让人知道他的身份,自然也应该不打算让他和外人接触。而他,还可笑地计划着怎么向外界传递消息。
好一场枉费心机。
侍从们抬来了浴桶。等他沐浴的时候,还有人去换床单被褥。他现在身上确实脏极了:原来黏黏糊糊的酒痕c血液c汗水c还有两个人的□□,现在全都干掉了,结痂结片,仿佛身上长了层爬行动物的鳞片,他仔细地把身体洗干净,顺便检查了后背的咬伤,换上干净衣服。
“公子还有什么别的吩咐?”
“有防止伤口化脓c给伤口消肿的药膏吗?”
李三瞬间露出惊讶但心照不宣的表情:“伤口深吗?”
“都是浅伤。”
“好。待会儿给公子送饭时,我一并把药膏送来。”
“你再多送来些水。喝的,不必是茶,凉白开就好。”
“水马上送。”
方思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这房间原来是谁的?”
李三显然想回答,但被新出现的生面孔抢了先:“您问的太多了。这么说吧,整个蝙蝠岛所有的房间都是岛主的。”
侍从们暂且退下了。
方思明知道他现在陷入了一场死局,无路可走。他以前听过义父讲过小时候被囚禁在皇宫里的往事。义父说,那时候他还是个不会武功的孩子,而看守他的都是武功高强的大人。他每天被人欺辱打骂,他知道所有人都觉得他一头撞死才干净。皇帝不杀他只是不想再承担残杀手足的罪名,可心里巴不得他死了才安心。但他不想死,他忍辱偷生,只是因为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活着出去。所有人都说他是囚徒,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皇子。
这和方思明眼前的情景何其相似。
方思明没想到在这种情形下,他反而感觉和义父更近了。
李三过来送水了。但他现在好像害怕和方思明说话似的,放下水就退了出去。
方思明倒了点水尝尝味道,还是放了药。原随云暂时不打算让他死,却也一直防备着他。但这水不得不喝。
宿醉头痛应该多喝水。这是班世萦教他的。
想到班世萦,他忽然难过起来。那天在船上,班世萦让他离开,他为什么不走?明明那个时候他已经在怀疑原随云了。就算义父有命令,可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义父最终会懂的。
或者他至少应该想到,班世萦武功还不足以对付原随云。如果真要让班世萦离开,他就不应该还窝在房间里,而是送她出去,直到确认她离开原随云的船。这样原随云未必就能有对班世萦下手的机会,甚至他还能找到原随云确实心怀不轨的证据。
班世萦那是多没心没肺的一个傻丫头。可她死前竟然向原随云掷毒镖,一定是原随云一时得意忘形,说了什么或者做了什么露出狐狸尾巴了。
他忽然想起,那是他还在江南的时候,他总遇到一只小流浪狗,看它瘦的可怜,就经常喂它,那只小狗对他也很亲近。可有一次那只狗忽然就不肯接近他了。方思明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到班世萦是云梦弟子,又是女孩子,大概会比较温柔细心,于是传信请她过来。
说明原因之后,班世萦倒是同意看看那只小狗,可谁料到小流浪狗竟然被班世萦一身彪悍凛然的气质震慑,吓得扭头就跑。狗在前面跑,班世萦为了不辱使命就在后面追,于是一人一狗就在草丛里你追我赶——直到被班世萦吓得直嗷呜的小狗直接钻到方思明斗篷底下。于是两人合力终于把狗摁住,班世萦检查出这只狗性情大变原来是因为后脚扎了刺,疼得厉害,于是替狗拔了刺,处理了伤口。然而那只狗立刻躲在方思明身后瑟瑟发抖,不肯靠近班世萦。
“这狗没事也要被你吓死。早知如此我还不如亲自来检查呢。”
“那您老人家以后自己来。切,我头一会看见脚上扎了刺还跑这么快的狗”班世萦先后被狗和方思明嫌弃,十分不满。
方思明继续嫌弃挖苦道:“我也是还头一次看见有谁怕一个云梦弟子比怕我还厉害。您老人家真不愧是云梦头号打手。”
两人相看两相厌了一会,同时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
“哼”
“啧”
嫌弃归嫌弃,最后他们还是开开心心地蹲在草丛里逗起了狗。还好最后小狗不怕班世萦了,这让她十分开心,兴高采烈地抱着小狗亲亲抱抱举高高。
方思明心想,这家伙总是这样,就算被人冒犯或者吃了亏,事情一过立刻就不记仇,表字“恕之”很符合她的个性,只是这种性格也不知道是怎么在江湖上活命的
班世萦抬头看着他,忽然大笑起来。
“怎么了?”
班世萦从他兜帽上拈起一片不知何时沾上去的草叶,在他眼前晃了晃,又重新把草叶放到他头上,笑着:“方思‘萌’!”
“?!”
妈的,这人到底什么毛病?
江南c草地c流浪狗,还有一起斗嘴傻笑的朋友,这一切都离他好远了。或者说,他从来没有离安心轻松的生活和毫无芥蒂的友情很近过。
以前觉得无聊麻烦的朋友,现在却成了记忆深处的霁月光风。只可惜那总是原谅别人的傻姑娘,现在不知沉在大海中的哪个角落。若真能以命换命,他倒真的情愿死在海里的是他自己,而班世萦从来没趟过这趟浑水。
但他还是想活下去。即便只剩一具残躯和满眼黑暗。
原随云有一点没说错,他是一条蛇。蛇没有四肢;它们的嘴巴似乎也不太管事,不管是什么美味也只会囫囵吞下,从来没机会在嘴里嚼一嚼,尝尝味道;蛇只能在阴暗的角落里爬行,没人喜欢它们,它们很少被人看见全貌——大多数时候,人们在草丛里瞥见一块蛇皮斑纹,就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要么掉头就跑,要么喊打喊杀。但即便活得这样艰难,蛇还是一直活着,从来没有哪个山野里听说是没有蛇的。
而他就是这样一条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也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的蛇。
有些人生命力特别顽强,只要想着“我要活下去”,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会顽强地工作起来,仿佛什么伤都能愈合,什么病都能撑过去。而方思明恰恰就是这样的人。尽管身上c心里都在痛着,但他已经有心情察觉到肚子有点饿了。
敲门声响起,送饭的人恰好来了。
而跟在后面的竟然是原随云。
“你又来做什么!”方思明忘了饿,对原随云怒目而视。
“给你送药。”原随云手里拿着一个小药瓶。他把药瓶轻轻抛起,又准确地接住,仿佛他能看见药瓶的抛物线轨迹似的。“你不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吗?我好奇你怎么还有心情担心后背的咬伤。有可能后背的咬伤还没好,你就死了。”
“但说不定不会死。”
“你这么自信?”
“我只是必须这样相信而已。任何绝境下都要相信会有个出路,而且永远不要放弃寻找。家父就是这样闯过来的,我也会同样闯过来。”
原随云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把药瓶扔给方思明。方思明稳稳接住。
“哦?你已经适应黑暗了?”原随云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方思明没有说话。
“你先吃吧。等你吃过饭,我再来找你。”原随云忽然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坏笑道,“如果涂药需要我帮忙,尽管说。”
真会倒人胃口。方思明想着,随即决定不理会原随云的“意味深长”,先吃了饭再见招拆招:如果原随云先折磨羞辱,再态度模棱两可地对待他,只是为了让他迷惑c害怕的话,那么原随云失败了。
方思明吃了饭,自己涂好了药,过了不久,原随云果然再次出现——而且手里还抱着他的琴。
方思明简直想笑:“你非要来这里弹琴?”
“本来这里就是我平常睡觉弹琴的房间——”原随云轻车熟路把琴放在桌案上。方思明这才发现这个桌案的大小和形状正好能放一张古琴和一套茶具。
师旷
看着原随云把手轻轻放在琴弦上的优雅姿态,方思明几乎回到了那个十六岁那年的晴朗午后,义父的座上贵宾温润如玉,气度悠然,让他想起了古书上的盲眼琴师师旷,想起了《阳春白雪》,想起了《玄默》。年轻的贵宾对他微微一笑,一声“少阁主”如同神谕,开启了他作为成年人的生活:不再是偷师的学生,而是全心为万圣阁杀人的少阁主。
“——还有,我不是来弹琴的,而是给你送琴的。”
他到底又要耍什么花招?方思明看不透。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随便你怎么相信,但你真的活不了几天了。都是快死的人了,还觉得自己是少阁主吗?既然你哪怕只有几天好活,也不能荒废时光,非要做些没有任何用处的事,与其想着怎么当少阁主,不如想点别的。”原随云抚摸着琴身,有些讥讽地说。
“”
“岛上没有别的事情让你做。你是想再让我按在床上干几回,还是想弹琴?二选一。”
“没有别的选择吗?”
“让你做别的事我不放心。一个不小心,你又要变成‘少阁主’了。”
方思明笑了起来。当初第一个叫我少阁主的,是你;一边叫我“少阁主”,一边用最下作恶心的手段羞辱我的,是你;现在告诉我,我做不成少阁主的,还是你。
“很好笑吗?”
方思明边笑边说:“好笑极了。”
原随云静静等着方思明笑完。
方思明终于说道:“好吧,不辜负你的好意,我选弹琴。”
方思明稍微会一点。万圣阁是不会教他琴棋书画的。那是他在云梦偷师的时候,按例云梦的弟子都要学一两样“雅趣”,比如抚琴,作画,歌舞。因为见了太多生老病死,心里难免会忧思郁结,所以要学一些能自我开解的技艺。因此,方思明三心二意地学了几年古琴。但当初学得就不认真,再加上荒废多年,现在方思明的琴技十分地丢人现眼。原随云听他“叮叮咣咣”扒了几下琴弦,立刻拉下脸来:“弹错了!”
没等方思明反应过来,原随云已经紧贴着他身后站着,扳着他的手,给他改指法。“《阳春白雪》都被你弹成了拆房!这里——手腕放松——走弦从容一点——左手”
刚刚势如发疯,声似拆房的琴声立刻和谐悦耳。仿佛这张琴是个认生的孩子,看见方思明就淘气c哭闹,看见原随云就立刻乖巧懂事了。方思明瞥了一眼原随云,因为角度,他看不全原随云的脸,但还是能看出他难得地满脸认真的神色,仿佛教会方思明抚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一个瞎子,光是记谱就已经很困难了,而原随云不仅记住了谱子,还能弹得随心所欲,出神入化。方思明被他扳着手指纠正指法的时候,更忍不住奇怪当初到底是谁教会了原随云弹琴,他看不见,他的老师是怎么给他示范指法c指法和走弦的配合这些复杂的技巧呢?也是这样手把手教的吗?他是靠听音自己摸索的吗?对原随云来说,似乎弹琴就和呼吸c吃饭一样自然。琴声为他构筑了一个完全在他掌控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光线,只有声音和触觉,就像这座蝙蝠岛一样:世人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被另一种神秘的法则取代,外人来了这里,只能像废物和畜生一样吃喝享乐,或者像傻子一样一掷千金,从原随云手上买下暗藏杀机c后患无穷的宝物和秘密,但岛上的人却活得井井有条,清醒勤勉
还有,《阳春白雪》师旷
“喂,不要走神!刚才那段重新来一遍!”
原随云发觉方思明在想别的事,竟然十分恼怒。
方思明彻底迷糊了。原随云到底要做什么?现在教会自己弹琴,对他有什么意义吗?
然而现在似乎除了跟原随云学琴,再也没有别的事情能做。难道真的是反正别的事也做不了,所以只要能做的,再无用的事也要认真去做?
原随云把手按在方思明的手上,琴曲重新开始。方思明的手秀气得像是女孩子的手,手指和手掌都细长圆润,皮肉丰腴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嫌肥,减一分嫌瘦,手指完全就是所谓“削葱根”一样,细长笔直,几乎看不出指节,却也绝没有一点肉呼呼的感觉,放松时柔弱无骨,用力时如琼枝玉钩。手背形如雕玉,青筋伏顺地隐藏皮肉底下,仿佛玉石的纹理。只不过他平常在外面时手上都带着护甲,即便是万圣阁的人也很少知道他有这么一双美丽的手。而原随云的手也很修长c好看,但手指略微粗壮些,指关节像竹节一样略微突出,稍微一用力,手背上的青筋就会微微爆出来。原随云的手轻轻笼着方思明的手,引着他秀美的手指在琴身上按压c滑动。所有的动作不带一丝□□意味,仅仅是为了教他弹琴。
原随云领着方思明弹了几遍之后,觉得他差不多弹得像样了,就松开他,自己把手按到了他的肩上。方思明弹得好时,他就用手指轻轻在他肩上打拍子,弹得不好时,他就死死按着方思明的肩膀,把拍子打得很重,或者直接再伸出手,按住方思明的双手带着他弹。
方思明悟性不错,如此这般地教导过几遍,很快弹得像模像样。原随云最后就只在他肩头打拍子,闲散自得,沉醉其中。若是不知内情的人看见了这情景,一定会以为这是兄长认真教导幼弟抚琴,绝对不会再做他想。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几个时辰。
“今天已经很晚了,就到这里,明天再教你一首。”最后原随云很满意地松开方思明,绕过他,打开桌案上的一个盒子,从里面拿出来一块薄薄的木片和一把刻刀,坐在床边,在木片上面刻了大约十几个字。方思明虽然能看见清晰的人影,但诸如石木等死物,如果距离活人或者刚死不久的尸体很近,只能看见模糊的轮廓,若是隔得太远,就什么也看不见,方思明不想主动靠近原随云,因此没有跟到床边,也就没看见原随云在上面刻了什么。
原随云刻好木简,接着叫人送来洗漱的用具。随从们接了木板收好,服侍原随云洗漱之后,原随云径自宽衣解带,躺在床上睡了。
方思明僵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你们服侍了这位公子歇下之后,照旧守在门口吧。”原随云躺在床上懒洋洋地说道。
“你让他们退下?不怕我杀了你?”
“我死了之后,岛上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但我在外面的手下还是会继续执行我的命令。而我岛上的手下,知道我死了,只会万念俱灰地引爆藏在地基的几十桶□□,把整个蝙蝠岛炸成平地。再没人能找到这里。你杀我不会改变任何事情,但让我活着,说不定我会再下一道命令,让蝙蝠岛留守在天机营附近的人对朱文圭更厚道些。如果你确定我心怀不轨,而且还惦记着岛外的某个人,就最好别杀我。”原随云动了动身子,在旁边留出个位置。“明天要学的曲子很难,你今晚最好睡得舒服一点。”
方思明看着原随云毫不设防的样子,犹豫再三,终归还是没想到除了不杀原随云之外更好的做法。如果原随云真的死了,他并没有阻止岛上的随从们毁岛殉主的把握,而他几乎能断定,一直跟在原随云身边的那个随从丁枫,自从他出发前往蝙蝠岛就没再见过,必然是跟着朱文圭去了天机营。如果丁枫知道他杀了原随云,一定会报复朱文圭。而那时他已经和整个蝙蝠岛沉入大海,不可能去救义父了。
原随云听着方思明犹犹豫豫地洗漱,接着犹犹豫豫地在床边踱着步,既想杀了他,又不敢贸然下手,心里只觉得好笑,所谓“无论多可怕的人,你只要懂得如何去降伏他,他就是你的奴隶;无论多可怕的力量,你只要懂得如何去利用它,它也会变得属于你”,骄傲不羁如方思明,此刻竟然犹豫着要不要杀死一个对朱文圭,同时也对方思明自己最心怀叵测之人,当真是好笑极了。
方思明脑子里一直回荡着刚刚学的琴曲,心里彻底乱了。他竟然满脑子想的是“师旷”!他竟然犹豫着不想杀这个反复折辱他的禽兽!他简直是疯了!方思明最后坐在床边上,好几次几乎把手放在原随云脖子上了,却始终没有勇气真的扼下去。
“别想了,你终究不敢杀我。”最后原随云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耐烦,开口道。
方思明以为原随云早就睡着了,猛然被点破心事,大惊且大窘。刚想退开,却被原随云一手掐住手腕,一手揽住腰,硬生生拽到怀里:“哼,你这半夜来来去去的,算是欲擒故纵,欲拒还迎吗?撩拨得不让人睡了。”原随云紧紧箍住方思明的身体。两人的身体密不透风地贴着,方思明能清楚地感觉到原随云身上的某处正在迅速膨胀得炙热而狰狞。
方思明身体的痛苦记忆顿时被激活了。他气得浑身发抖,却又痛苦麻痹得几乎使不出力:“混账!禽兽!你松开!”
原随云翻个身把方思明死死压在身下,声音有些嘶哑,显然在极力隐忍:“我放心,既然你选了弹琴,我自然遵守承诺,不会干你。蝙蝠岛从来不会毁约但我没说我不会抱着你。你老实些,别乱动,这一夜我们相安无事。否则你越动身上越香,我真的要忍不住了。”说完就用已经完全兴奋的部位隔着衣服威胁地顶着方思明蹭了几下。
方思明不再试图挣扎,随便原随云抱着他,先是克制,最后酣然入眠。原随云的呼吸规律地吹向颈间,虽然什么也没有发生,但此时此刻的屈辱却不亚于之前。
而与此同时,原随云刻的木简已经放在小匣子中,密封好,送上了从蝙蝠岛开往陆地的船。那木简上刻的是:“把那个人带回蝙蝠岛,再买一张上好的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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