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八年前

作品:《未名嫁衣

    念城的雪依旧冷得无情无义,灯火朦胧中,一切仿佛回到了八年前。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月柒。

    我叫江子执,取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曾经我是个无名无姓的孤儿,被一个好心的读书人收留,他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在我只有几岁的时候,玉宵国战火四起,民不聊生。很多人流离失所,妻离子散。我的父母把我丢在了一条河边,有个好心的乞丐捡到了我,把我喂大。后来他死了,我也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乞丐,才五六岁的年纪,就每天跟着一伙叫花子沿街乞讨,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好心的路人施舍了些可以饱腹的食物,虽然不是什么珍馐佳肴,却可以弥补起所有吃不饱的空虚。

    对于我而言,最喜欢的是秋天,因为可以在城边的森林里摘到各式各样的野果;最害怕的是冬天,因为不知该去往何处,哪里都是冰天雪地,身体上总会有些地方被冻伤,那些伤口因为磕磕碰碰会掉一层皮,暗红色的血液从伤口中肆意地留出,在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它们又显得奇痒无比。

    彼时我衣衫褴褛,念城的冬天仿佛坠入了冰窖,冷的让人直哆嗦,冷风肆无忌惮地刮着,守夜已经敲了梆子,恍惚里,我看到了一栋灯火通明的楼,我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真实,只是因为温暖,便拖着步子靠近了几分。

    乐声,欢笑声,这个梦温暖的太不真实。

    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小手覆上我的额头,我努力的睁开了眼睛,眼前的小姑娘明眸皓齿,梳着小辫,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

    见我醒了,她声音里都带了些欢喜:“娘亲娘亲,我捡到的小哥哥活过来了。”

    旁边是个妆容精致的妇人,“月儿,你去膳房给小哥哥端点吃的过来。”小姑娘得到了吩咐就蹦蹦跳跳地走了。

    “这里是醉红楼,烟花柳巷一处,我是这里的风尘女子,你叫我月娘就好了。”妇人语气平淡,仿佛在说着一切平淡无奇的家常。

    “谢谢谢”

    “刚才那个是我的女儿,她还小,不过是住在这里而已。昨天晚上她看雪无意间发现了楼下被冻昏迷的你,执意要把你捡回来,我拗不过她,就把你抱回来了。”

    “娘,我回来了。”她把一碗温热的红薯粥递到我面前,声音软糯:“来,快吃。”

    许是被饿了太久,我竟忘了道一句感谢,抓过月柒手中的粥,狼吞虎咽起来,恰好的温度,甜过了整一个寒冬。月柒看着我,咯咯地笑着:“慢点吃,不够还有呢。”

    那个冬天暖暖的,月柒还是个爱笑的孩子。

    月娘说醉红楼是风尘之地,不宜久留,给我了些盘缠,就遣我离开。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拿着月娘给我的碎银两,我开始思索,怎么度过这个难熬的冬天。

    念城西南角有个书肆,近些年来科举盛行,不少的读书人汇集于此,书肆生意相当火爆。我听人说,在那里可以靠抄书挣取银两。

    我换了身干净的衣裳,久久徘徊在书肆门口,终究是犹豫了。我生于贫困之家,久久流离于世间,未曾上过学堂,也不识得大字一个。

    那门口的小厮一眼就认出了我,一把把我往外推:“哟,这不是长离街头的小要饭的吗,走开走开,别脏了我的铺子。”

    我被他重重推倒在地,手被僵硬的土地擦破了皮,疼得我直咬牙,虽然是理亏,可我也好无办法。

    朦胧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只大手。

    那个男人的声音犹如天籁一般:“孩子,摔疼了吗?”

    我倔强地用粗布衣裳擦了擦眼泪,朝他挤出一个微笑:“不疼。”

    听到我说我是个乞丐,想要靠抄书赚取些银两,他带我去了他租的地方。屋子很小,只能摆的下一张简陋的木床和一张破破的大桌子,唯独那些书卷,不染尘埃,被他小心翼翼地收藏着,精致地装帧着。

    他告诉我,他买不起书,但是他需要这些书,所以他只好一边抄书一边给自己留了备份,以供平日观阅。

    “我不识字。”我坦白告诉他。

    “没事,我教你。”他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带引着我写。

    可是一离开他的扶持,我就乱了分寸。看到我如爬虫般歪歪曲曲的字迹,他的眉毛纠结成难以言状的弧度:“所以你是为什么想要抄书?”

    “因为我要娶醉红楼最美最美的美娇娘。”我朝他粲然一笑。

    “唉,慢慢来吧。”他重重地叹了口气,却也没在说什么。

    往后的日子里,我替他抄写着一份份的书卷,虽说字奇丑无比,他也不嫌弃,耐心地翻看着。

    他每天供我些粗茶淡饭,有时候会带些油腥,有时候我端详着他细嚼慢咽的样子,觉得他大概是上天与我的最大恩赐。

    他每每看到我望着他发呆,总会用筷子敲我的头:“想什么呢,小鬼,快吃饭!”

    我没有名字,他也懒得给我起名字,便一直叫我“小鬼”,我也未曾问他姓甚名谁,一直唤他“先生”。

    他是个书生,他跟我说,他要去参加科举,我也不懂那是什么,只是看着他夜夜奋笔疾书,觉得科举对他而言很重要,便更加奋力地替他们抄书。

    那一年金秋,他金榜题名,中了状元。他穿着御赐的锦衣绿袍,一尘不染的新靴,游历在熙熙攘攘的念城,风光无限。

    □□结束后,他骑着御赐的宝马,带我狂奔在念城里,最后停在了一个小溪边,窝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一遍一遍地重复着一句话:“我找不到了”

    我被吓得手足无措,也跟着他一起哭了起来,我们俩的嚎啕声引来了不少围观的路人。

    马上有人认出了他:“咦,那不是新晋的金科状元嘛。”

    吓得他马上捞起我,骑着他的大棕马,一溜烟就走了。

    “我收你做义子吧,从今以后,你就不必颠沛流离了。”他望了望了一无所有又无家可归的我,突发奇想道。

    “嗯嗯。”我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有依有靠的感觉,真好。

    他拿起笔墨,在宣纸上写下了“江陵”两个大字,他的字很好看,规规矩矩,一板一眼。

    “认得这两个字不,这是我的名字。”他把那两个大字举到我的面前。

    “江c陵。”他教过我一些字,这两个也包括在内,我便一字一顿地念了出来。

    “小鬼,不对,你以后要叫我爹。”

    “爹~”他于我如再生父母,我很快就接受了他收养我为义子的事实。

    “不对,也该给你起个名字,起个什么好呢?”他摸着自己的额头,开始认真地思索起来。

    突然他一眼瞥到了桌上的那本《诗经》:“有了,你就叫‘江子执’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好~”开心,我也是有名字有家的人了。

    除了公务,还是公务,此后,他一心扎在了朝堂之上,黎民之中,从翰林起步,到如今,已步升参知政事。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自是不必与他流离,而令我万万想不到的的是,我与他的渊源不仅如此,直到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这一切究竟是命中注定,还是命运捉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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