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010 章 地精墓地

作品:《天降法神

    幻光蛛丝附带了两重魔法特效,分别是四级强化魔法:极致坚韧,和特殊赋予魔法:万物相容。

    对于前者来说,只要同有四级强化魔法在身便不必担心被它的锋利割伤,但想要挣断它却是需要比拼力气的事情。

    在没有神器加持的时候,达芙妮并不以力量见长。

    而幻光蛛丝的另一重特效万物相容则赋予了它极强的黏性和魔法抗性,使得达芙妮在面对它们时无法轻易摆脱,而且每缠上一根都要烧很久,飞行速度便被压制了下来。

    这里毕竟是据传连圣者都无法来去自如的地方,达芙妮的底气在于她的神器就在下面,无需担心自己的退路。

    “咻~”一道巨大的身影划破长空,只一瞬间,便将达芙妮远远地抛在了脑后。

    她张了张嘴,不知道秦云他们为什么可以飞得那么快,那姿态简直就如遍布天空的幻光蛛丝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一样——明明他们驾驶的那艘据说同样魔法免疫的行星登陆艇还被缠在上面。

    是用蛮力强行前进的吗?那该是何等狂暴的力量!达芙妮眼前一亮,尝试沿着秦云经过的轨迹去飞行。

    然后她便郁闷地发现那里的蛛丝其实一点也没有变的稀疏,自己反而因为绕路耽搁了更多时间。不过既然秦云已经先一步下去,那便没什么好担心的,自己可以不着急慢慢飞。

    嗯?那只巨鸟应该是伊芙变的,她是上来接自己的吗?

    巨鸟很快飞到了达芙妮的身边,然后她便听到了伊芙的声音:“将你的魔法关掉,我要上来了!”

    达芙妮依言行事,巨鸟缩成一团径直撞在了她的身上,接着她便感到浑身一紧,自己已经被包裹在了一层坚韧的腹带中被带着开始盘旋下降。

    感受中伊芙在前进时似乎没有受到一丝额外的阻力,达芙妮趁机问出了自己的疑惑:“那些蛛丝不会粘住你吗?它的黏性好像不全是魔法吧”

    “这些蛛丝确实在魔法的刺激下具有了某种超常的物理黏性,但我的身体是在纳米级别无瑕的,蛛丝在碰到我的皮肤时只会像荷叶上的水珠一样直接滑过。”伊芙有问必答,只是没管达芙妮是否能够听懂。

    达芙妮默默地记下心来,留待以后有时间了再消化,因为谈话间两人已经完成了减速降落到了重新停稳的浮艇甲板上。

    一个白嫩的胖子颤抖着脸皮慌慌张张地迎了上来,左拳贴在腹部谦恭地行礼:“感谢两位阁下襄助,鄙人尼古拉·基克罗斯,白鸟后裔,在此听候差遣。”

    阁下?鄙人?襄助?两女对视了一眼

    “妾身达芙妮。”

    “奴家伊芙。”

    言罢都觉得这称呼怪有意思,但现在有个问题:秦云人呢?

    二十秒前。

    当秦云神兵天降,从蛛群口中解救下尼古拉一行,并在他们面前展露出友善的微笑之时,他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与诚挚的感谢。

    作为被拯救方的发言代表,身披天鹅绒长袍的肥嫩青年对秦云躬身一礼,深情地说道:“感谢阁下相救,鄙人尼古拉·基克罗斯,代表家族做出承诺,白鸟城永远为您敞开大门。”

    呦,这胖子厉害,古梵雅语和佑希通俗语混用啊,真是难为他了。

    还没等秦云想好该怎样回答,便见那尼古拉将刚直起来的腰又弯得更低,双手捧上了一枚遍布精美繁复花纹的卷轴。

    “这是从时空神殿带出的单人随机传送卷轴,现存于世并有确切记载的不会超过十五枚。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小小礼物聊表寸心。”说完像是怕秦云推辞,又补充道:“因为阁下的帮助我才没有使用它独自脱困,而是能和同伴继续站在一起,这件物品理应归于阁下。”

    秦云倒是没想那么多,他接过卷轴一边展开一边问道:“十五枚中这枚也包含在内吗?这玩意上面写着什么”

    一阵几不可见的淡淡光芒从卷轴中喷泄而出,将秦云全身笼罩在内。

    这就触发了?他还以为要注入魔力或者念句咒语什么的呢!

    知道自己搞错的秦云满不在乎地撇了撇嘴,对旁边目瞪口呆的尼古拉等人说道:“没事,这玩意要是能起效算我”

    光芒猛地收拢,声音戛然而止。

    褐土山脉,位于佑希大陆中部大荒野西北角,距坠星盆地约一千八百公里。

    这里邻近绿坝,已经是大荒野的边缘地带,所以活跃其间的多只是些普通野兽或低威胁魔兽c放逐亚人,以及随之而来的低级采集者c狩猎团,与捕奴队。

    身兼三职的麦哲伦曾经也有过疑惑,为什么褐土山脉中那些丑陋的地精总是能够卖出好价钱?它们弱小而且愚蠢,甚至懒惰到直接住在坟墓里,简直就是一滩恶心的鼻涕,根本毫无存在的价值。

    直到有次他在脱手一批货物时无意中从买家的嘴里听到了“绿天鹅”三个字,才明白吟游诗人口中传唱的那道贵族珍馐“翡翠鹅肝”究竟指的是什么。

    麦哲伦犹自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浑身的汗毛一瞬间便倒立起来了!

    他太兴奋了!以至于都等不及下次狩猎,而是从那批货物中扣了两只下来,还差点因此得罪出手阔绰的客户。

    当第一片肥软甘甜,冒着腾腾热气的肝脏被送入口中,麦哲伦陶醉了,他仿佛从那直击灵魂的味觉震撼中领悟到了某种生命真谛,那一刻,他俨然是位生而不凡的贵族

    随着口中反复嚼碎的肝块被缓缓咽下,麦哲伦停止了回忆,左手用手帕轻轻揩拭着唇角,右手将餐刀插入了脚边被剖开腹腔的地精体内:“这窝不错,你们也尝尝。”

    “我先来!”独眼派恩将手中的锁链随手塞给别人,就迫不及待地挤上前去。

    正在他快要握上餐刀时,一只大手从后面扒上了他的肩膀,将他扯了个跟头:“急什么,真不够的话那边不是还有条死狗么”

    “塔伦斯,给我滚到后面去,你个贪婪的家猪每次都会切掉好几人的份量!”

    周围一阵哄笑谩骂,你争我抢,各种污言秽语弥漫在这片被魔法冲毁,伏尸遍地,满目疮痍的地精墓地之中。

    自从知道地精真正的价值以后,那些往常在捕猎过程中受伤过重或当场死亡的绿耗子们便再也没有被浪费过。它们的肝脏会被挖出来用冰魔法保存,然后再以一些私密的渠道流进那些囊中羞涩,却渴望体面的落魄贵族们餐桌。

    当然,为了提升士气,每次丰收后麦哲伦也会以团长的身份选出当中的一只,作为团员们英勇战斗的嘉奖,每当这段时间内因为互相斗狠而挂彩的团员都比捕猎时还要多。

    麦哲伦由得那些团员间争抢,只要不弄出人命他从来不加干预,毕竟干这一行的多少都有些嗜血成性。刚才的“鹅肝”确实不错,现在他想去看看这次抓到的另一批猎物。

    狗头人天生便是优质的战奴,在他们法师之间尤其受到欢迎。而且这次的猎物中还有名身材前凸后翘的小母狗,如果送进夜间拍卖场,有特殊兴趣的买家应该会愿意为它付出高价。

    “这只50银塔尔c这只70银塔尔,这只跛了脚,只能做农奴,15个银塔尔”

    一边走,麦哲伦一边指指点点地为小狗狗们估着价。

    “这只一个金贝克,这只嗯?”

    麦哲伦猛地一惊,接着反应过来后连忙抽出了袖中的袖珍法杖,指向了那道不知何时闯入他们猎场的身影,大吼道:“你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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