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街上风波

作品:《我即众生

    “此乃我祖上传下来的易容之法,应兄可拿去研习一番”

    应锋接过越墨递来的竹简,开始研读起来。

    一刻钟后,他已经能熟练掌握此法,千人千面,运用自如。

    “应兄果然天资聪颖,这易容之法当初我足足学了两日。”

    见到应锋掌握的如此之快,越墨顿时赞不绝口。

    皓月当空,星辰耀眼。

    应锋与越墨起身上马,向北而行。

    是夜,日行千里,蹄声不绝。

    越过连亘千里的青山,咸阳城的城门遥遥在望。

    秦国国都,建立已有三百年之久。高大的城墙直插云霄,看起来格外气派。

    虽然秦国相比六国,较为潦倒,但是毕竟名义上也是大宗,面子功夫还是要做足的。

    “站住!通关文书呢?”

    正说着,两名全副武装的禁军将二人拦了下来,咸阳城的守卫还是相当尽职。

    “太傅手令。”

    越墨从应锋身后走出,拿出一块青铜令牌,出示了一下。

    两名禁军看到来人后,面色一惊,急忙躬身行礼:“见过公子。”

    “放行!”

    应锋骑着高头大马,不急不缓的进去了。他仔细打量着四周,这里使用的文字,和天元县使用的并不太一样。是标准的上古文字。

    街上的行人,车马,服饰,都深具上古那么古朴悠远的气息。走在这种街道之中,应锋有种逆转时间,重归上古的荒谬感觉,这就是秦国遗风。

    “应兄,越墨先去禀告家父,你可以先在城内逛逛,了解一下风土人情。”

    此时的应锋并未使用易容之法,因此越墨还按着本名称呼道,应锋点了点头,越墨便骑马离去,奔现太傅府邸。

    “让开,护国将军世子的车架,谁敢挡路!”

    前方传来一声大喝,一架六匹马拉的车架急匆匆的从不远处冲了过来,一路上撞倒了不少临街的货物,商贩们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从周初开始,礼乐“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于山川鬼神。”

    逸礼《王度记》曰:“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

    区区将军府世子就敢逾越天子驾六的礼制,周朝此时礼崩乐坏的现象,可见一斑。

    应锋勒紧缰绳停了下来,想要看看这在咸阳城内横冲直撞的,究竟是哪家世子,以后避让些,也能少些麻烦。

    很快护国将军府世子的车架就冲到了应锋身前五十米。

    应锋急忙向一旁避让,不料他胯下骏马,见到护国将军府车架的雌马,顿时撒起欢来,两只蹄子高高抬起,仰天嘶鸣。

    见到异状,车夫急忙勒紧缰绳。奈何车架的速度极快,六匹马蹄子高高抬起,虽说止住了步子,但是车夫直接被甩了下来,整个车架更是是剧烈的颠簸起来。

    “何人如此大胆!”

    车架里传来一阵愤怒的大叫,他乃护国将军府世子,身份极其尊贵,今日竟在咸阳城内被人扰了车架,让他怎么能不忿。

    “在下一介庶民,应锋。初临咸阳,不想马儿受惊,扰了公子车驾,还望公子恕罪。”

    应锋急忙躬身向前,行了一礼。

    他心中颇为无奈,本想求个风平浪静,奈何却遇到这般杂事。光凭这跋扈公子的作风,怕是越墨今日不出面,此事都无法善了。

    这时车架的门帘被掀开了,一个身穿紫袍的肥胖青年从车架上踏了出来。

    肥胖青年扫了应锋一眼,发现此人虽气度不凡,不卑不亢。但凭借他粗布麻衣的穿着,前者便知晓此人不过一介庶民,顿时眼神一冷:

    “跪下!”

    闻言,应锋面色一沉,眼里泛过丝丝冷意。自他知晓身世后,虽不如世家子弟那般嚣张跋扈,眼高于顶,却也有一身傲骨,下跪之事,休想!

    奈何实力尚弱,此时仍需隐忍。

    应锋沉吟片刻,拱手作揖,歉意道:“草民自幼有腿疾,屈身之事,非是不知礼,而是实难从命,还望公子见谅。若是世子实在不痛快,草民愿献上黄金千两,以抵吾罪。”

    既为你越家谋事,自然也要让你越家出这笔血。

    “若是能献上黄金千两,此事也并非”

    肥胖青年神情渐缓,露出贪婪之色。

    忽然,身边的侍卫扯了一下他的长袍,附耳几句,肥胖青年顿时反应过来,大周王朝等级森严,诸侯七国一直沿用,士农工商,此人张口便是千两黄金,必然是那末等商贾。

    王公贵胄,岂屑与之为伍,最起码明面上不能为伍。

    下一刻,肥胖青年一挥袖袍,勃然大怒,指着应锋说道:

    “你逾越尊卑礼制,一不跪下行礼,二则开口便是满嘴铜臭,真当我成天剑是好相与之人?”

    “不知公子,要如何处置草民?”

    应锋早已看出这将军府公子心中所想,不过他身无分文,出血的自然还是当朝太傅。

    即便此人私下讨要更多的财物,又有何妨?

    肥胖青年沉吟片刻,看上身边的侍卫,冷哼一声:“你们几个,将他带回将军府,我再严加惩戒。”

    其实他是个贪财好色之人,但是自幼脑子不太聪明,身为世家子弟,见到财帛,满眼精光,在盛京城的民众面前,自然说不过去。

    因此,即便他贪婪万分,在受到身边人的提醒之后,也幡然大悟,与其收其财帛,倒不如将其带回府中,作个私人金库。

    一来,财帛到手,他自然满心愉悦。

    二来,王公子弟,就要有个王公子弟的样子,重农抑商之策,国之重本,不可改之。倒也算一举两得之策。

    应锋见这将军府世子,只为讨要财帛,并无百般刁难。

    当下也不抵抗,任由侍卫推推搡搡,押到了后面的单骑上。

    这所有的烂摊子,自然有人为他处理,无需劳心伤神。

    正在肥胖青年的车架要离去时,一道朗呼传来:“天剑不可,此人乃是家父贵客。”

    应锋一听声,抬头望去,嘴角勾勒出一抹浅浅的笑意。

    管事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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