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子时长安夜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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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单独存在的个体,被称为万物之灵,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当数量足够多,到达了十万之众的时候,便像庞大的蚁群,或者是一股黑色的海洋冲上岸边的海水,气势澎湃。

    完全用黑色来形容,也行并不恰当。

    顺仪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大南动兵十万,发动了时隔百年后与天秦的第一次大规模战争。

    在十万大军的最前方,是八千身穿玄铁重甲的骑兵,连他们胯下的战马也被银色严实的包裹住。

    如果将这支大军形容成一支箭,那么这些玄铁重甲骑兵,便是最锋利、最坚硬的箭头,能轻易撕开敌人的防御。

    重骑之后,便是九万精锐士兵,也是这场战争最主要的力量。

    大军所过之处,在守南原上留下最明显的痕迹不是马蹄与士兵的脚印,而是数百道一丈宽的沟壑,由车轮压出,彼此之间保持着绝对的平行。由此可见,不难想象出行军纪律之严,车轮上所负载的东西有多么沉重。

    马蹄声、士兵整齐的踏步声响起,却并不显得杂乱,反而似乎有了一种特殊的节奏。震声如雷,仿佛是大地的心跳声,除此之外,天地间沉默无比,将气氛烘托的更加肃杀。

    离清晨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时辰的时间,草原的天空纯净如蓝色的大海,只能见到极少的几片碎云。躲在远处的野草丛里的几只秃鹫,惊恐的拍打双翅,逃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两日前,许龙虎能够用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时间,来返敌我军营六百里。但行军之时速度会放缓数倍,不仅仅是因为许多普通的士兵无法经得住这种负荷,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要照顾后方那些由军方特制的巨大马车。

    一眨眼,便又有三天的时间过去。

    宋世单举右手过头顶,一道道的消息传递下去,行军迅速终止,并且开始做起了安营的工作。

    在他前方三里外的地方,有一座城池,规模并不大,凭借肉眼便能望到城墙大概的轮廓,正是阳郡十七城之一的布礼城。

    布礼城内的居民不算多,只有二万左右,但都是大南的子民,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而根据线探传来的消息,已经被天秦屠杀干净,鸡犬不留。

    宋世面无表情,只有薛卅弓以及在他旁边的许龙虎,才能看见他眉头微皱,看上去有些不喜。

    并非神情凝重,而仅仅是表达出厌恶,单纯的不喜。

    不是因为城民被屠杀,也不是因为他看见了城墙上全副武装的上千士兵,哪怕这些士兵曾经是他的属下,镇北军的一员。

    “天秦畏战。”宋世冷漠说道。

    薛卅弓眯着眼睛,说道:“或许是陷阱。”

    布礼城外的空地上空无一人,别说是天秦的士兵,就算那些*控的野兽都没有一只,似乎是打算不做抵抗,天秦已经放弃了这座城一般。

    若十万大军围城,就算城里面的人再怎么反抗,只需要在城中饮用水的源头处投毒,便能轻易赢得胜利。甚至不用如此,只用等着他们粮食消耗干净,迎接他们的也是必输无疑的局面。

    在料想之中,大军停下行军的脚步时,便能看见对方同样庞大的军队,或者是十万大山中怎么杀都似乎杀不干净的野兽。然而没有想到,天秦在双方第一次交战中便如此没有气势,白白落了已方的士气。

    可如果仔细想,便会觉得这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

    这便是一个十分奇怪的事情。大南人在一方面认为,天秦休养百年,两月前率先夺得阳郡大半的疆土,打了大南一个措手不及,便等于是主动引起的战争,怎么想也应该有些准备。如若不然,何必隐忍的百年却舍得功亏一篑?

    这样想来,天秦与大南的实力应该旗鼓相当,就算差了一些也不会差的太过分,有了重新争夺大陆霸主地位的资格。

    但与之冲突的是,大南人在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国家抱有极大的自信,几乎到达了接近盲目的地步,犹如都看到了将天秦人踩在脚下的画面,认为两国交战后必定是一片光明的胜利。

    除了终年寒风白雪,万物不可生长的无尽雪原,大南占据这片大陆的十之七八,土地肥沃物资丰富,国力在这百年间日渐强大,这样如何能输,怎么输?

    宋世说道:“守城虽说必败,但守城易,攻城难,会浪费许多时间。”

    薛卅弓说道:“战争拖的时间越长便越对我们有利,天秦行军物资贫乏,支撑不了太久。更何况这是一个好消息,他们既然选择守城,那便代表着没有自信,哪怕设有埋伏依旧是没有自信。因为如果实力足够强大,便不需要费那么多功夫,直接拿着刀上阵砍便是。”

    宋世摇头,抬头目光落在城墙的高处,或者城后那连绵八千里的群山上。

    “你别忘了,他们在山里做什么。”

    “制弓箭,造攻城车,或者是在采矿铸剑?”薛卅弓微笑,转头看着宋世说道:“宋将军若是怕了,便让我带着五万镇国军打前阵便是。”

    “哼,我是怕你镇国军死的太多,国库拿不出那么多的银子发抚恤金。”宋世说道。

    薛卅弓再欲说些什么,宋世对旁边的一名少将军说道:“吩咐下去让儿郎们吃好喝好,明日清晨准备攻城。”

    薛卅弓见状拍了拍许龙虎的肩膀,说道:“你也吃好喝好,晚上安稳睡一觉,明日记得打头阵,别给你老师丢脸。”

    两位将军的谈话或者说争执许龙虎自然插不上嘴,如今连忙点头应下,生恐惹祸上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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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时已过,京城里大多数户人家的灯已经熄灭,只有几家通夜迎客的赌坊酒楼,或者是男人喜欢的去处还在继续营业,但喧嚣声也要少了许多。

    这座天下第一雄城便是趴伏在大陆中心的一头巨兽,此时显得呼吸声平缓,愈发安宁。

    皇宫外,隔着很远都能看见护墙上镶嵌的宝石在微弱的月光下反射出光泽,显得更加迷人。这样的宝石有很多颗,足以显出大南的底蕴,以及最初拥有这座宫殿主人的实力。

    宝石价值不菲,但大南最穷困潦倒的贫民,最蠢到无知的窃贼也不会打它的主意。

    然而今夜夜深之时,当守宫门的士兵都在打着哈欠的时候,一辆轿子靠近了过来,依着一条极其隐秘,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的小路进了皇宫。

    当初树公公带着许龙虎进宫面圣之时也是走的这条路,道路两边种满了低矮却枝叶茂密的树,将稀薄的月光尽数遮拦住,只留下一片漆黑如浓墨的阴影。

    抬轿子的人脚步极轻,四人踏出的步伐完全一致,能够猜测到并非寻常的车夫,从而能推断出,坐在轿子上的不是一般人。

    像是有人配合似的,一炷香的时间后走到了道路的尽头,朱红色的木门未锁,也无人把守,轿子便被抬进了皇宫。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这座宫殿,用繁华最好不过。华字是奢侈而华丽的意思,那么繁字,便是指的它像秋天落叶后的灌木丛的细树枝一般错综复杂,如果没有熟路的人带领,很容易在这些红色的高墙中迷失方向。

    黑暗中偶尔有某位公公提着灯笼,负责皇帝陛下安全的羽林军成员也分成了数十个小队,在皇宫中不断的来回巡视。抬轿四人的脚步压的越来越低,似有意似无意,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走到一处偏殿外停下。

    有人揭开黑色的布帘,一名上了些年纪的中年男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男子模样看着道貌岸然,身上穿着朝廷下发的一品官员服侍,如果不是他那双眼睛此时正隐约流露出贪婪和奸诈的情绪,有不少人见到了他的样子都会对他心生好感。

    然而不说全部,朝廷上下起码有八成的人,知道他是一个唯利是图,贪心极大却又胆子很小的小人。甚至当时他在上任的时候,有许多人不解陛下是何意图,纷纷上奏表示反对,谁料事情还是定了下来。

    袁清水因为紧张,忍不住咳嗽了几下,又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担心被人发现,后怕不已。

    此时已经是深夜,夜风吹在了他的身上便觉得有些冷,同时让他头脑清醒了一些。

    贪婪和奸诈的情绪迅速退去,取而代之的是紧张,害怕的更加厉害。

    他回头看了看那四名抬轿的黑衣人一眼,看见对方表情麻木,神情漠然。发现自己的情绪没有得到其余人的共鸣后,袁清水未免觉得有些孤单,牙缝里吸进了一口冷气,走上台阶,双手触到了木门。

    他还未准备好,便听见木轴发出咯吱的声响,一个人影站在他的面前。

    屋中还亮着灯,光线极弱,袁清水不敢朝里面打量。连忙垂下脑袋,将身子压的极低,十分端正仔细的行了一个臣子礼。

    “下官刑部尚书袁清水,见过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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