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二章 深层次的谋划

    至于在南岸被俘虏的胡家长房,四房的子孙,在得到了阵亡的野仙可以做鬼修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

    就宣布本房族长德不配位,在自己小宗宗子的带领下宣布脱离本房,另立长房,四房族长。

    只有五房的子孙不肯另立山头背叛族长,但通过胡洪云带话说,胡月郎不会不管这些子孙的。

    现在肯定是被胡月钦、胡盈焘忽悠了,胡月郎为人护短,对本房的子孙历来就回护的厉害。

    上次都宁愿出钱出赎买损了修为的子孙,这次也不会例外。

    而且五房的子孙还说,一但胡月郎得知龙冢的福利,估计就算整个五房的传承都不要了,也会要求合并进龙冢大营。

    因为胡月郎确实是个以后代子孙为重的族长,正是因为爱护子孙,所以才护短。

    胡月郎不是个好的修行者,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家族管理者,但绝对是个爱护子孙的好家长。

    按照胡洪云的说法,胡月郎的能力就不适合做族长,他完全没主见,一味的溺爱护短;耳根又软。

    他做家长,房主,宗子都没问题,因为上面有族长,他只需听命令按照规则做就行。

    当年能让他继承五房族长的位置,就是因为他管理家庭,小房,宗房都很出色。

    对于胡洪云对胡月郎的评价,我也认可,很多人就是这样。

    可能是个最好的连长,但如果一定要让他带队指挥一个师,失败就不可避免了。

    我本来就没想对胡家子孙赶尽杀绝,我只是不能接受有瑕疵的野仙抱有各种目的加入龙冢。

    我怕这些人的小心思,导致军令不能上传下达,一个军队如果是一盘散沙,还妄谈什么胜利呢。

    而且越是这样心术不正的野仙,等我完成白柔祖地的占领以后,也是一定要带到妖界去的。

    这样的野仙留在人间界才是祸害,他们太自以为是了,总干事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我说的这个高“人”一等的“人”,确实就单纯指的人类。而不是其他的野仙。

    正是胡月钦,胡盈焘这样的野仙,才最容易导致堂营的管理混乱,他们才是堂营良莠不齐的主要推手。

    现在看来他们是太自私了,不但把人类视为蝼蚁,就连本族的子孙,也可以为了满足私欲随时抛弃。

    我内心甚至更期待,千年大劫以后的东北也别留什么野仙了,都给带妖界去。

    野仙参与人类生活,根本就不合适,没有制约的权力,注定会偏颇的。

    指望这些有法术的野仙依靠自律,自身修养,善意的对待人类我觉得太难了。

    我觉得东北也应该像南方一样,由城隍,土地这些阴神来守护地方更好一些。

    毕竟他们是阴司官方人员,上面有制约,阴魂敢乱来的,一定跑不了。

    而以野仙为主的堂营的存在实际上没什么意义,就好像目前的黄龙府,一百个堂口就有五个不到真能看病。

    其他的不是骗子,就是黑堂子,而五个正规能看病的堂子,处理的还都是各个野仙家族的不肖子孙。

    而闹事儿的主体是野仙,看病的堂子的大仙也是野仙,这不是运动员跟裁判员都是野仙了吗?

    与其这样就不如取消比赛,不管是运动员还是裁判员,只要敢下场,就都抓起来。

    到时候所谓的邪病,只是一些亡魂,撞客,有了城隍,土地的监管也就不是事儿了。

    我承认东北的野仙是历史遗留问题,可是此一时彼一时。

    当初允许野仙设立堂子,是上界对实心任事的野仙赐予的一种奖励。

    当初的东北人口少,野仙也少,但妖族、魔族可不少。

    为了保护当地的普通人类,所以允许野仙帮助人类共同对抗这些异类。

    当时的情况我估计很有点儿以夷制夷的意思,反正对抗的双方都是动物修行者,以及被正统排斥的巫族人。

    可是几千年过去了,妖族迁往了妖界,巫族也在有了反心以后,被贯以魔族的恶名镇压到了魔界。

    这片土地上就只剩下了经过繁衍以后的野仙,以及顽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后裔。

    就这样,本来是合作伙伴关系的战友之间出现了问题,而且很难调和。

    不管人类还是野仙的个体都有私心,人类想过的好点儿,野仙想脱离苦海。

    人类求利益,野仙求成仙,甚至还有一部分野仙想取代原来巫族妖族的地位,成为奴役压榨人类的主子。

    于是蠢笨的野仙开始利用自己半仙的身份,对人类予取予求。

    甚至因为想喝一口酒,想得点儿香火供奉,就使出手段磨人。

    另一部分野仙却觉得这是一个机缘,可以帮助人类解决这些磨人的野仙的侵害,同时也可以名正言顺的得到香火供养。

    这两种野仙的位置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有需要的时候,野仙可以是一个人类守护者。

    可是在同样有需要的时候,也可能成为其他人的侵害者。

    因为野仙从小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人之所以有顾虑是人类有几千年的道德法律规范。

    而野仙却只有三个大护法做监管,只要不违背天条,就可以随心所欲。

    甚至还奇葩的有了法外章,只要在法外章的框架内,违背天条都可以不受上界的处罚。

    想想人类社会的法律,任何一个成熟的文明,法律条款都最少达到几百条,细则甚至过万。

    更有种种民俗,典籍对人类的道德品质有了各种要求跟制约,人类社会中一句德行不好,很可能就毁掉一个人的人生。

    而对东北地区目前达到几十万数量的野仙起到制约作用的,无非是天条二十四款。

    对野仙,上堂仙的行为规范才简单的十二条。

    指望这样的规章制度可以约束野仙?简直是笑话一样。

    我承认野仙泛滥,不断犯错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还有种族的问题。

    人类是社会行动物,而野仙是更纯粹的动物,他们只有家族,家庭这样的小团体。

    在动物界以强者为尊,甚至为了生存捕食同类,兄弟相残都是正常的。

    这是他们的动物本性,可问题也恰恰在此,如果堂子里的上堂仙都是地仙,肯定没问题。

    他们完成了同人化,已经成为了有了法力的人类,也有了天道的制约,是以守护救护人类为己任的。

    目前的东北才有几个地仙?不算我培养出来的,就三个大护法是地仙;还是高高在上的。

    堂子里的都是上堂仙,说白了就都是野仙。

    野仙就是没达到同人境界,也就是说,他们大都还保留着一部分的动物本能。

    让一群嗜血的、信奉强者为尊的肉食动物,参与人类生活。

    让这些野仙面对跟他们比较起来,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的普通人,怎么可能不认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物种。

    这些野仙对自己没有开启灵智的后代子孙,都视而不见,认为他们是低等的后裔。

    所以我内心最大的谋划,是把所有的野仙都带走,他们的存在绝对是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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